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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南外街道关于面向社会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4名公告
日期:2026-04-28 17:21 浏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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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充实基层执法辅助力量,经南外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户籍要求:户籍在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赣县区、南康区范围内。

男性应聘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1986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20日期间出生),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女性应聘人员:年龄18至35周岁(1991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20日期间出生),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写作能力者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人员;

4.被银行、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5.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7.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开除党籍处分,或曾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人员;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人员;

9.存在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行为的人员;

10.曾从其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辞职的人员;

11.签订聘用合同时,仍不能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12.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章贡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经费由区财政统一保障,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管理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及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本人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如实填写《南外街道2026年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提前下载填写)。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7-8222329。

报名地址:章贡区文明大道72号南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

所有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基层执法业务知识及公文写作能力测试,侧重考察岗位所需的基础专业能力。

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未接到通知或错过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均需参加体能测试。

男性体能测试项目:1000 米跑、立定跳远。

女性体能测试项目:800 米跑、一分钟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加测试,未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由南外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适配度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退伍军人优先入围。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递补规则: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满足体能测试合格条件)。

考察内容:由南外街道办事处组织专人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个人信用记录、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复审其资格条件,考察采取函调、实地走访或查阅相关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南外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外街道办事处反映。对异议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南外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不予以续聘。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或错过招聘各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需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扰乱招聘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南外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南外街道办事处研究确定。

赣州市章贡区南外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16日

附件1:赣州市章贡区南外街道关于面向社会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docx附件:南外街道2026年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