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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为加强我县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男性留置看护辅警20名。
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991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等所有环节);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
7.身体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以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但应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予续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严重不良征信行为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信丰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三楼办公室(地址:嘉定镇马鞍山加油站往正平方向200米)。咨询电话:曾14796800810、王18679745107。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2)1份;
(2)个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军人等符合放宽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征信报告;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材料不全或资料造假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体能测试
1.体测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测试。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开展,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方能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信丰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三楼办公室。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为综合理论知识和基础业务知识两部分。综合理论知识参考资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事政治等;基础业务知识参考资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4.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尾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入闱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同一个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等于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政治考察环节。
3.修正系数。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确定,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五)体检、政治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 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 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政治考察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录用要求。
5.因体检、政治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入闱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六)公示及聘用
1.体检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补录。本次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因岗位招录名额限制未予聘用的,其岗位资格保留至下一次留置看护辅警招聘公告发布前一日止。期间因减员出现留置看护辅警空缺时,可在相应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等程序合格后,予以聘用。
五、薪资待遇和后续管理
1.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工作而被辞退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合格后,福利待遇按照信丰县公安局现有留置看护辅警待遇标准发放。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由监察机关另行按照规定发放看护补助。
3.留置看护辅警执行留置看护任务,具体由信丰县公安局统筹分配,并参照公安局辅警体制进行管理考核。
本公告由信丰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曾14796800810、王18679745107
信丰县公安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