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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根据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辅警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及以上指2008年5月18日(含)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5月18日(含)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所有环节);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除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外,其他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留置看护岗位需长期跨县执勤、实行夜班值守制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须在劳动合同聘用期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逾期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不予续聘。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的;
13.报考了赣州蓉江新区应急处突大队《关于公开招聘8名特岗人员的公告》岗位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步骤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不接受电话、信函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和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伍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电子版及3张照片;
⑤自行打印填写好《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留置看护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
⑥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本人近期征信报告(到商业银行APP上申请或到人民银行线下网点开具)。
2.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5月18日至5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赣州市蓉江新区景明路1号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2楼215办公室)。
4.资格审查:考生需填写报名表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报名咨询电话:0797-8165136。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执行。具体见附件2。
2.考生要在报名后即有计划地进行体能锻炼,体能测评前要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能测评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评达标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范围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专业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修订版)》等。
3.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①笔试成绩。②加分项。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第二项“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相关条件之一的,笔试成绩加2分,不累计加分。
4.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顺序按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若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或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的1:1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如遇末位同分者,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项)分高者入闱。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2.考察。通过政审、征信审查等方式进行,政审主要考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征信审查对入闱人员征信情况进行审查,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3.体检、考察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管理
留置看护辅警参照公安机关辅警体制进行管理考核,日常由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统一管理考核,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抽调人员与原工作岗位脱钩,专职承担留置看护任务,由公安机关统一调配使用,无留置看护任务时由留置看护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
(二)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有人员标准执行;
2.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按照实际工资80%发放,试用期合格后将补齐另外20%;
3.在执行任务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4.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公安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5.离职员工未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的,最后一个月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它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各环节入围名单及补充公告,将通过“赣州蓉江新区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请注意关注公告。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均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参与现场程序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应试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本次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因岗位招录名额限制未予录用的,其岗位资格保留至下一次留置看护辅警招聘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其间因减员出现留置看护辅警空缺时,可在相应岗位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合格后,予以聘用。
(七)以上环节实施时,如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的,另行公告。
本公告由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扫码查看):
1.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留置看护辅警招聘报名表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