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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一线养护保洁人员10人公告
日期:2026-11-05 14:32 浏览: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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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赣州市南康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公园、广场一线养护保洁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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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一)男性55周岁及以下,女性50周岁及以下,能力突出者适当放宽条件,能够适应户外露天作业、季节性高强度绿化养护体力工作,持有残疾人证、高中以上学历优先;

(二)吃苦耐劳、踏实肯干、责任心强,服从单位管理制度及日常工作调度,具备稳定在岗工作意愿,无不良嗜好,具备基本安全生产作业意识;

(三)同等条件下具备城市管理、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养护、苗木种植修剪、病虫害防治、绿地管护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四)服从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安排,有意愿长期在岗工作。

2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以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教或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公职以及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五)有吸毒史、精神病史的人员;

(六)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其他不宜承担城市管理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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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 南康区公园管理所(南山公园内)。

3. 报名材料:

①规范填写的《招聘报名表》1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②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份(现场核验原件);

④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佐证材料(如有)。

4. 联系电话:0797—6644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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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

1.工资福利:按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园管理所)养护保洁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2.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3.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作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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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2.面试及实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及吃苦耐劳精神;

3.体检:面试合格者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常规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聘用:体检合格后,择优录取,由南康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并统一安排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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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公告有效期:招满即止。

2.报考人员报名、考核、体检须全程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3.招聘工作组对考生所有报名资料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招聘工作使用。

4.未尽事宜由南康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重要声明】

本招聘公告由【赣州市南康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委托代为发布。

招聘方用人单位为:赣州市南康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聘用环节及后续劳动关系均由赣州市南康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