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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7月专业教师、专职辅导员招聘考试通告
日期:2021-07-27 09:57 浏览:198

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现将我院2021年7月专业教师、专职辅导员招聘具体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名单(详见附表)

二、考试日程及安排

(一)专业教师岗

内容

时 间

地点

资格复审

7月31日(周六)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行政楼三楼、四楼会议室

试讲

8月1日(周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时告知

专业技能考核

8月1日(周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面试

8月2日(周一)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另行通知

(二)专职辅导员岗

内容

时 间

地点

资格复审

7月31日(周六)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笔试

8月1日(周日)

上午08:30~10:30

资格复审时告知

面试

8月2日(周一)

上午08:30~11:30

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

(一)笔试

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考生安排笔试,笔试出题范围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热点话题,以及辅导员所具备的相关知识等内容。

(二)试讲

应聘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安排试讲,试讲内容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基本教师素质能力。试讲方式根据各专业教师岗位要求或者板书,或者采用多媒体辅助教学,限时15分钟。

(三)专业技能考核

应聘部分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安排专业技能考核,考核内容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考核范围主要包括教师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知识、具备能力,根据岗位条件针对专业进行技能考核或实际操作。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考核程序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携带包括: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1份;③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④党员证明材料(如需)1份;⑤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如需)1份;工作经历证明(含社保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需)。

考生按以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予以当场告知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核、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于8月1日08:10前到达指定考场。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纪律和考试要求后,当众拆封试题后分发试卷、草稿纸。

注:专职辅导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名单于8月1日下午或晚上公布或通知。

(三)试讲

参加试讲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于8月1日上午或下午开始时间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场所。

(四)专业技能考核

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于8月1日上午或下午开始时间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场所。

注:若专业教师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或试讲成绩者低于75分的,则不进入下一考核环节;专业教师根据试讲成绩或者试讲成绩加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名单于8月1日下午或晚上公布或通知。

(五)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于8月2日08:10前到达候考室,集中封闭候考。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后,对未按时到达候考室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六)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1.专业教师14、专业教师15、专业教师19、专业教师20、专业教师21、专业教师22、专业教师30、专业教师34、专业教师35、专业教师36、专业教师40、专业教师41等12个岗位考核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各占50%比例;专业教师1、专业教师2、专业教师3、专业教师4、专业教师5、专业教师6、专业教师7、专业教师8、专业教师9、专业教师10、专业教师11、专业教师12、专业教师13、专业教师16、专业教师17、专业教师18、专业教师23、专业教师24、专业教师25、专业教师26、专业教师27、专业教师28、专业教师29、专业教师31、专业教师32、专业教师33、专业教师37、专业教师38、专业教师39等29个岗位考核采取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分别占20%、40%、40%比例;

2.专职辅导员1-9等9个岗位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分别占20%、80%比例。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进入校园前需扫描赣通码,如实申报个人身体情况,扫码验证通过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入校。

2.考生应遵守赣州市疫情防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诚信填报《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疫情安全责任承诺书》并于考试入场前提交工作人员,承诺近14日内无境外(含港澳台)旅行经历,无前往疫情防控高、中风险地区旅行经历,无接触确诊病例,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3.实行考场全封闭管理。考试当天,所有应试人员进入校园一律需扫码验证并配合体温检测。‍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区域。

4.所有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在考试全程需佩戴口罩。‍

5.如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学院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修订相关防疫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797—8306169,15083900173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1年7月25日

附表: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