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直聘
信丰县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
日期:2021-11-30 09:59 浏览:61

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1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赣农厅办函〔2021〕27号)精神,2021年我县将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简称“特聘计划”),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将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信丰县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按照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防控重大动物疫病要求,全县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7名。

二、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科技素质,懂电脑操作;

4.具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技术专长。

(二)招募对象需符合以下岗位条件之一: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的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基层聘用的畜牧兽医机构防检员;

5.普通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三、招募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技能考核、审定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等程序,面向社会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全程公开透明,并通过多种方式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个人申请:采取现场申请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农业农村局五楼511室(科教与农安股)。

3.报名携带材料: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近期体检结果和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资格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1份。

(二)技能考核:采取面试+电脑操作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审定公示:经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岗位,可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确定人员:对拟招募特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县农业农村局对拟特聘人员进行最终确定。

(五)签订服务协议:最终确定的特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须在该岗位上服务一年。

四、服务任务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任务:

1.为县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为县乡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二)实行“一岗双责”:招募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后,无论是否属于原基层聘用的畜牧兽医机构防检员,一律既要承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任务,又要承担畜牧兽医机构防检员职责。

五、服务期待遇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工资待遇标准为1500元/人·月。

六、服务期管理

(一)服务期限: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二)管理监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制定招募办法、管理办法等制度,签订协议书、技术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对象、数量和效果等。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日常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安排,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监督。

(三)考核激励:服务期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任。

招募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不列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

                                   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9日